招生电话:0759-2296349

课程咨询微信号:619809370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81号新宇大厦501室

新闻中心

广东普通专升本《民法》押题7精析

2025-03-14

一、单项选择题

1.【精析】B  民法的渊源即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2.【精析】D 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精析】C  《民法典》第4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4.【精析】B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5.【精析】D 合伙人应对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精析】A 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是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积极条件又称肯定条件,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易言之,积极条件,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条件成就。消极条件又称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条件的内容。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一定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7.【精析】B  《民法典》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A、C、D三项都属于本人必须亲自实施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8.【精析】B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9.【精析】C 本题考查的是人身权。根据题目的表述可以看出甲医院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医院只是依法进行体检。因此C项正确。A项错误,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题干未提及医院损伤他人身体。B项错误,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题干并未提及医院有恶意传播虚假消息。D项错误,乙饭店虽然因此损失财产,但是甲医院没有过错。

10.【精析】B 本题中A、C、D三项表述均属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从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妨害后,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确权行为需要由相关有权机关行使。

11.【精析】D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货币占有及所有的性质,乙对甲交付的20万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所有权。

12.【精析】A刘某的赠与为无权处分行为,因无偿,钱某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所有权。张某偷盗为非法占有,不能取得手机所有权。

13.【精析】B  共同共有是指二人以上根据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按份共有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A、C、D三项属于共同共有。

14.【精析】B  《民法典》第1245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民法典》第1229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36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C、D三项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项。

15.【精析】D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A项给付因赌博而欠的债务,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双方都有不法原因,并不构成不当得利,而是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B项基于意思自治向第三方给付生活费,不构成不当得利。C项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债权人的实体债权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还款,债权人收下,于法有据。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16.【精析】C当事人互负债务已经约定先后的履行顺序,所以双方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甲方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乙方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乙方享有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7.【精析】B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为限。

18.【精析】A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是指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

19.【精析】C  推定指行为人不直接用口头的或书面的语言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进行意思表示,称“作为的默示”。顾客是以作为的默示方式,即推定形式成立买卖合同。

20.【精析】A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1.【精析】A  不安抗辩权,指的是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以前,有权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

22.【精析】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精析】C 《民法典》第606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4.【精析】A  《民法典》第735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第750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25.【精析】B  《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多项选择题

26.【精析】ACD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

27.【精析】AC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8.【精析】ABCD 《民法典》第34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29.【精析】BC 身份权是指基于权利人一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因此B、C两项符合题意当选。A、D两项为人格权。

30.【精析】AD B、C两项尚未与原物进行分离,所以不称为孳息。

31.【精析】ABD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享有的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在一定的范围内加以使用、收益的定限物权。相邻权属于所有权。

32.【精析】ABCD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甲乙为一方主体,与丙燃料公司签订的合同之债为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甲乙按4:6的比例分配汽油,故该合同之债为按份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本题中合同约定丙燃料公司提供90号或70号汽油,该合同之债为选择之债。种类物之债,是指给付的标的物仅以物的种类指示的债。该合同之债为种类物之债。因此,A、B、C、D四项全选。

33.【精析】ABCD 《民法典》第488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4.【精析】ABC 互易合同双方当事人支付的对价是所易换的物品,必然是有偿合同。

35.【精析】ACD 合同到期仍然不返还所有物属于侵权,也属于违约,同时发生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的竞合。

三、名词解释题

36.【答案】表见代理,为无权代理的一种,属广义的无权代理,它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37.【答案】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8.【答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义务,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9.【答案】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40.【答案】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主观的或者客观的关联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四、简述题

41.【答案要点】(1)《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般条款,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如果当事人行使权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即构成权利的滥用。

(3)诚实信用原则为不少民法规范提供了正当性依据,也是解释法律和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据。此外,诚实信用原则尚有补充性功能,即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4)诚实信用原则着力维护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这里的道德要求主要体现为交易道德的要求,而最低限度的交易道德又是市场经济能够顺利运行的前提。

(5)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吸收最低限度道德要求的产物。

42.【答案要点】(1)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所有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第一,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第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同一物之上设立多个物权,同一物之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而债权不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

43.【答案要点】(1)可以。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王某构成无因管理,为李某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请求其家人偿付。

(2)要承担民事责任。主要为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李某家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3)应当由王某支付。因此款为王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应当由王某自己清偿。

(4)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

44.【答案要点】(1)本案存在以下几种民事法律关系:分别是甲公司与张三、李四之间的资金借贷及担保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李四与修理店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

(2)应由修理店优先行使留置权。因抵押物未办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张三不能优先行使其权利。李四已脱离对质物的占有,无法行使质权。张三与修理店之间,修理店的留置权有优先权。

(3)不可以。《民法典》第58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4)不能成立。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上一篇

这里有最新的公司动态,这里有最新的网站设计、移动端设计、网页相关内容与你分享

下一篇